第一百六十三章 天生骄傲(2 / 2)
拎着两个装在塑料袋里的食盒从四季·恋出来,我问唐晓云:“你朝那边走?”
唐晓云努努嘴,示意自己朝东走,我点点头,又指了指相反方向,接着开口补充道:“那我朝西走!”
我并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刻意躲避,天生骄傲之人,从来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。然而在唐晓云面前,我似乎并不骄傲,因为在内心深处,我还会因为某种感觉,而刻意的假装出冷漠。
“我送你吧!”唐晓云甩甩手里的车钥匙,指着不远处一辆白色的保时捷卡宴。
“哦,不用,我想走走,顺道消消食!”
唐晓云看了我足足有十秒钟,这才颓然的点点头。一双精致的高跟鞋敲在柏油路上,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,坚实的一步过后,我和唐晓云渐行渐远,我们总会在某一瞬间,各自消失在人海里,从此天涯陌路。所有的热情都像我手中的饭菜一样,慢慢冷却,直至冰冷。
我没再回头的朝着前方走去,想来唐晓云也不会在后视镜里多看我一眼。从分开的那一刻起,我们就已经注定不会再有交集,就算某一个偶尔多情的瞬间,再想起或是再相遇,我们都没有能力将时光逆流,回到过去。
一条街走到尽头,另一条街走到尽头,我不知道自己如此漫无目的的动机,也不知道自己的方向。
街边几近重复的景致向后退去,走过越来越远的路,尽管自己筋疲力尽心力交瘁,然那些个关于梦想的心思,却完全没有减弱,反而更觉清晰。
想起李宇春唱过的那首《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》,我已经不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了,青春像是空气,早已消失不见了,可我依旧想着任性一次。单纯的为了一个理想,一个夙愿,再奋不顾身一次。
我已经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凑到五十万了,唐晓云的慷慨无论是出于何种心思,但那总归不是我想要的,如果我接受了唐晓云的投资,那或许就是我忘掉了初心吧。
又一次离南湖那么近,但这次我并没有靠近,该过去的故事都要过去,该忘记的都要忘记。在曲江风景如画的街道上朝前走着,没有谁的脚步比我缓慢,有些心事,想来是需要烂在肚子里的。
耳麦里响着宋冬野唱的《鸽子》,我踩着自认为很悠然的脚步,和音乐一样舒缓。
不知不觉间,我又回到国展中心的广场里,上午放风筝的小男孩不在,而我此刻又想着找个孩子,顺便斗个风筝。
广场上燥热而又漫长的午后即将过去,但昏睡的人们却没有睁开眼睛。我在广场边上的椅子上坐下,头顶的伞遮去了暖洋洋的阳光。
闭上眼睛,音乐在四周弥漫,我又开始胡思乱想。想想自己的心事,想想自己的过去和未来……
在一个并不算美好的时代里,能过着悠然快乐的生活,不富不贵,自由自在,不出意外,这大致就是最美好的人生了。老友一二,小酒一杯,和音乐在一起,侃侃大山吃吃肉,睡着了做梦,睡醒和心爱的人窝在沙发上聊聊音乐小说,聊聊梦想愿望,这大抵是肆意的姿态了。
正当我嘴角微笑着遐想的时候,口袋里的手机倏然震动起来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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