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节社火中的大头和尚与害婆娘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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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把土地神最早叫“社”,有关农业的祭祀多在社前举行,往往有歌舞娱神。后世一些祭神活动或节日庆典在庙前有戏曲演出,叫社戏。或在夜间举行,有火把、焰火,便叫做“社火”。后来一般日间的,不限于庙前的民间节日各种戏曲扮演及杂技表演也叫“社火”。
宋代《东京梦华录.六月六日崔府君生日二十四日神保观神生日》:“天晓,诸司及诸行百姓献送甚多,其社火呈于露台之上。”范成大《上元节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》:“轻薄行歌过,颠狂社舞呈。”自注:“民间鼓乐谓之社火,不可悉记,大抵以滑稽取笑。”
春节的社火在全国有普遍性,多种多样。有排成长列在主要街道游行庆贺的一种。最前面是打着横幅,标明主办单位,接着是锣鼓及诗官。后面就是依次相排的各种节目,而排在最前面的是一对或几对“大头和尚”。这是对头戴巨大全头面具的一僧一尼的统称。它们排在前面,等于社火主要节目的引戏。
男僧向女尼或频频点头、招手、拂袖、耳语;女尼则或作低头羞涩之态,而又眉眼传情。无言的打情骂俏,有形的男欢女爱。春风满面,俗人情怀,全然不顾披着袈裟的身份,忘了置身稠人广众的场合,交替表演常人初恋或热恋的种种情态。每到大的机关单位、商店工厂、十字路口,他们便首先表演,使得后面的节目演员略作休息。
他们是谁?有什么典故,看热闹的人或不问所以,连表演者多数也不知是什么典故。人们只知,出家人也是情侣,有情有趣,没有故事情节,不要台词言语。只要善于以己情推他意,以仪态代言语,就可表演好的。
原来这“大头和尚”是由明代话本(即民间艺人的“说书”)《月明和尚戏翠柳》的故事而简化的一个社火节目,犹如哑剧的一个场面。男僧叫玉通,女尼叫翠柳。故事主要情节如下。
宋代绍兴年间,临安府(今杭州)府尹柳宣教新官上任,芝麻大一件小事使他怀恨在心。按当时习俗,新官上任,各级主要官员、地方各行名流,都要先迎接或后参拜,僧道寺观也一律行事。水月寺高僧玉通禅师不存丝毫尘念,不计名利,所以未去。柳宣教认为他不把自己放在眼中,便想了一个极妙极毒的法子,要破坏他的戒行,使他不能成佛。他命令官妓红莲一定要他破身,并拿到有力的实证才能交差。
红莲的办法,一是假作民妇,二是利用佛家恻隐的善心。她选择阴雨黄昏之时,假说给丈夫上坟遇雨,请求寺中过夜。赖在玉通禅室后,夜中忽然说小腹疼痛难忍,平时发作时只有丈夫的热肚皮抚摩才能平复,恳请禅师救命。玉通本无邪念,自认为佛在心头坐,出污泥而不染。然而情欲却涤荡了佛念,终于中了计。
云雨已毕,他才想到她必是有意而来,红莲也把话说明,玉通便留下自惭而又预言的偈诗,沐浴后坐化了。所谓预言,是他必将对柳宣教报复。他投胎成为柳宣教的女儿柳翠。柳宣教得病死亡,家道贫穷,柳翠两次给人作妾,又堕落为娼,败坏了柳家门风。这就是报复。
那柳翠本是玉通所化,自小喜爱佛,也熟知佛理,只是心口相反。玉通的师弟月明禅师特来化缘,旁敲侧击点化,使她明白了自己的身世因缘,回头是岸,抛弃淫邪,焚香净身也坐化了。
与玉通有性关系的是妓女红莲,柳翠也不曾为尼。如此说来,大头和尚节目并非他们的故事,但民间艺人和群众为了表演方便,简化情节,增加情趣,同时强化反佛教主题,经过长期表演加工,便把红莲与柳翠合为一人,设计变通为尼,但净化了原故事的淫为恶、恶有恶报的宗教与迷信主题,提炼成佛家禁欲是违犯天理人性的批判旨寓。
《月明和尚度翠柳》是冯梦龙《喻世明言》中的一篇,知名度高。另外,明代冯惟敏《僧尼共犯》杂剧:和尚明进与尼姑惠朗私会,被公差捉奸送官,却被判为令二人还俗结为夫妻。把大头和尚视为这种僧尼情爱的一般泛说,所谓“男僧寺对着女僧寺,入门便是和合事”,也是可以的。“和合事”双关合作佛事与结合情爱事。
在大头和尚之后,便是社火的主体节目,如柳木腿(高跷)、高芯子、跑旱船、蚌壳姑娘、纸马子、马社火等一种或几种。柳木腿、高芯子、马社火等,化装成戏剧或民间传说的故事人物,若干组。他们没有什么表演,比较呆板。妇女小孩和不太看戏的人,也不知他们所寓含的情节内容,因而不太感兴趣。中老年男人是他们的观赏者和评论者。
许多地方的社火,最后一个主体节目也就是结尾。但在陕西、甘肃,却另有个压阵的小节目,世代相传叫做“害婆娘”。她“表演”的时间最长,直接与观众周旋,时时引起欢笑。
节目虽小,又简单,却能喧宾夺主,成为社火中最有情趣,最有“实际意义”的内容。
“害婆娘”是男扮女装,脑后扎起一个向上的粗短发辫,给人以“独角牛”的独角的联想。额有深长的皱纹,脸有大大的麻斑,白粉在脸上抹得成堆,胭指在嘴上涂出个大口围,两耳系上大红炮一枚,唇下有稀疏示意的胡须。红袄绿裤,粗粗的红裤带两头却特意长长的露在衣襟之下。总之,是个老丑妇爱打扮却不会打扮,越打扮越丑的形象。这也许是美学理论中所谓的“丑趣”的一种吧。
这些长相的丑,也就是“害婆娘”的“害”字的由来。在陕甘一些地方的方言中,“害”指丑陋、污秽、嫌恶、不祥。例如厨房中的污水,叫恶水或害水,垃圾叫脏害。对某人讨厌,说“眼害他”。长得丑,说长得害。但是,社火中的害婆娘,观众不但不嫌弃,反感亲切,她也主动与男女老幼的观众搭汕。这原因在于她左手持桃木棒槌,右手拿笤帚。民俗以为桃木可镇鬼驱邪,笤帚便是搭配之物,谐音而言“扫除”一年的晦气。原来,害婆娘节目的设计寓意,是为万千观众提供一个满足新年大吉大利的心愿的方便机会。
因而那久不怀孕的妇女,多病的成人及孩童,意欲本年大有所图的人,有奔远而来等待的。他们总是跻身在害婆娘所在的人群前列,或暗中示意,或手中拿着红包明显表示有酬谢。害婆娘的职业经验,一眼便能看准他们,主动向他们靠拢,棒槌和笤帚在他们头上至脚下挥舞,口中或喃喃有词。有不欲人知而单身的妇女,害婆娘看得出她的心切,会在前裆后裆处“扫除”的更尽意些,惹得人们注目。她虽羞涩低头,却静立配合,并不躲避,只趁方便之间,把手中早捏着的钱塞到害婆娘手中。
善解人意的害婆娘在人群中可以眼观六路,耳听八方,不能挤到前列而在远处的欲求扫除的老人,她也能注意到。她的棒槌与笤帚也可变成开路先锋;或者,她向怀中一揣,手指上就有自调的一种红色,向挡路的男人脸上一抹,旁边的人迅速闪开,她就到了那老人身旁,使他如愿。她在行进中也会顺势用笤帚给旁边的人扫除,却不打算获得酬谢。她的“扫除”动作就是她的“表演”。这不需要什么艺术技巧,关键在于能深深体会,迅速把握观众的那愚昧而执着的迷信心理,给以迎合,而对只是凑热闹的人,也恰到好处的逢场作戏,虚与周旋。
社火为哪个单位唱诗贺喜,哪个单位都要有酬金。酬金除去开支的节馀,才分给所有参加人员。而害婆娘所得酬金全归自己所有,有名的害婆娘所得也是不少的。
人们都知害婆娘是人,不是什么神和仙,就是专心望她扫除的老妇或年轻妇女,也并不像求神拜佛那样严肃、虔诚,在信与不信之间。也许会灵验吧,权当玩乐,不妨一试。这种趣谑的、简单的形式,促助了它的受欢迎。
我们从旁观着的立场,作冷静的民情世俗研究,似乎应有两点深深的感触。一个是,在具体的很迫切愿望上,没有其他可靠的办法时,人们对神灵的迷信还是潜伏在意识的深层。另一个是,迷信的宣传者极善于利用一切机会,见缝插针。它轻而易举的巧妙的在春节的喜庆性社火中附缀,本是狗尾续貂,却有了不曾预料的效果。这两点启示我们应认识到我们的文化教育,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长期性、艰巨性,以及具体入微的针对性、细致性。哪里有迷信,哪里就应有破除迷信的宣传教育,但内容要有情趣性,形式也要生动活泼。许多迷信宣传是群众自己创造而不断改善的,我们应把群众的智慧引导到破除迷信的积极方面来。
附言:此文是就《陇东报》1989年3月18日与1990年2月21日我的两篇短文扩写。在本书稿校对时,从网上试查了“害婆娘”,居然有不少报道,但或说来源于原始的宗教祭祀、女巫祈雨等,或说害婆娘应该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媒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