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敦煌文书《推九曜行年容厄法》等写本研究之异议(2 / 2)
午生人属破军星,日食豆三石八斗,受(寿)命九十五。
巳未生人属武曲星,日食大豆三石八斗,受(寿)命八十七。
辰申生人属廉贞星,日食麻子五斗,受(寿)命八十三。
卯酉生人属文曲星,日食麻、小麦九斗,受(寿)命九十五。
寅戌生人属禄存星,日食稻米一百六斗,受(寿)命九十五。
按,“受命”指领受寿命、享受寿命,无须校改为“寿”。对于关键的“七星”是什么星却避言。黄正建《敦煌占卜文书与唐五占卜研究》正确指出:“这里的‘七星’以及与‘生人’的关系,已见于隋萧吉的《五行大义》卷四引《黄帝斗图》。七星‘一名贪狼,子生人所属,二名巨门,丑亥生人所属,三名禄存,寅戌生人所属,四名文曲,卯酉生人所属,五名廉贞,辰申生人所属,六名武曲,巳未生人所属,七名破军,午生人所属’。”但仍然未指出“七星”是什么星。
高、黄二君都以“日食”二字连缀成意,是很错误的。黄书有言:“所谓某年生人‘日食’某某若干。则似后出的说法,可能其中有外来因素的影响。”这是不确的。“日”字应当属上,作“文曲星日”之类:卯酉是文曲星所值之日。即是此年出生者的本命日。“食”不是动词,而是名词:粮食。名义指祭品,实际指给道士的酬金。
高书的解释更误:
“敦煌算命书认为,人的寿命不完全是命中注定的,后天获得性占有相当大的成分。午生人虽然命属破军星,破军为不祥之凶兆,但是它可以通过食豆。豆谐音为斗,故此物具有生命的魔术力,又增加了营养,故而可以改变原来破损之命运。相反,像命属文曲星、禄存星,命很好,本该长寿,但是仍然要不断增加自己后天生命力……可见人寿命非命定,有一大半掌握在人自己手中。如此看来,它和后世的‘麻衣算命’宣扬的一切命定有显然的区别。从此卷强调食豆麦米看来,它具有汉民族性特征,又如此强调农产品对生命重大价值,则兼有其农民性特色。”
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3年出版高国藩《敦煌民俗资料导轮》也重复如此内容。而且赫然醒目的目录标题是:《〈七星人命相属法>的促进人体健康之价值》。其中说:“而其食农产品之数,则多具有象征性。‘三’为吉数,早有‘三阳开泰’、‘板(按,‘报’字之误)得三春晖’等之说,‘八’象征‘发’。‘九斗’,‘九’象征‘久’。‘一百六斗’,一百为完满,而‘六’象征‘禄’。由此可见,食品数既具有象征性,便不是硬性规定‘日食小麦九斗’非在一天内吃完九斗麦不可。而是根据人的实情,择吉而从之。”这却把近多年才有的“六、禄”、“八、发”谐音,说为唐代已有,错误的说为是象征。对文书中说的是麦、麻、稻不顾,只说“豆谐音斗”。
古语: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?”高书因观点错误,加上不做实际深入研究,捕风捉影,也是“欲加之功,何患无辞?”但粮食与生命的关系,还要经过算命才知道?“食大豆三石八斗”之类,不是一天的食量,又是多少时间的食量呢?向神求寿命的十足的迷信,今日的民俗学家居然高度评价:人寿命非命定,有一大半掌握在人自己手中。
下面是笔者对这些难点的探索。
《黄帝斗图》虽已把人的生年与七星相配,但没有“食豆三石八斗,受命九十五”这两层意思。《云笈七签》卷二十五《日月星辰部》有《北极七元紫庭秘诀》,是祭奉北帝七元真君求福求寿的科仪文。开篇说:“吴赤乌二年,葛仙公授之于太上魏朝时叶先生,传之于世。”葛仙公是对葛洪的三代从祖敬称。科仪正文是:
“太上虚无真要通紫庭魁(身)、魉(禄)、魑(福德男女)、魈(命)、魍(官职)、魅(寿考)、魑(妻妾奴婢)以上七位,用灯七碗,于道靖内明点。占其明暗,即知本位灾厄。”
那六个怪字,是道教对北斗七星名字中的字的神秘写法。所谓“七元真君”就是北斗七星,却给起了三套名字。第一套是:
一、阳明星,子生人属之,食黍米。
二、阴精星,丑亥生人属之,食粟米。
三、真人星,寅戌生人属之,食糯米。
四、玄冥星,卯酉生人属之,食小豆。
五、丹元星,辰申生人属之,食麻子。
六、北极星,巳未生人属之,食大豆。
七、天关星,午生人属之,食小豆。
第二套是说七星显形或下降人间时,化为童子,它们的名字另是:一,枢明童子。二,曜灵童子。三,北元童子。四,宝积童子。五,丹婴童子。六,灵清童子,七,紫映童子。
第三套名字及执掌是在求福寿的祝愿语中提到:“北斗延生神咒,念之安神延寿。北斗七元七灵,玉名贪狼、巨门,保臣长生;禄存、文曲,护臣生魂;廉贞、武曲,卫臣生门;破军辅弼,保臣长生。”又说第一和第三套名字的对应关系是:“贪狼之讳,阳明之星。……巨门之讳,阴精之星。禄存:真人。文曲:玄冥。廉真:丹元。武曲之讳,北极之星。破军之讳,天关之星。”
道教迷信的一个特点是随意编造了许多神灵,同一神灵又有许多不同名字。上述对北斗七星就是如此,在别的道教文书中,还有许多其他名字。
这一科仪中说的“子生人属之”,是说子年出生的人属阳明星所管,阳明星就是他的本命星,自然是向这位神求福寿。也就是说,把十二支与七星搭配,第一和第七位星神都各管一个支年,其余五位各管两个支年。
现在来解释“食大豆三石八斗,受命八十七”之类说法是什么意思。
科仪中又说:“本命日及禄命合日相生之日,犬鼠不至处,划削草秽,净地之上,用丑、亥、未时祭之礼,是谓扫地而祭。亦可使白茅藉之。若人能知星名及所食之物、所行之处,常得吉胜也。右件醮时……每星下用桌子一只,上安供养物。……仍各减少许星粮,以一囊可方一寸贮之,头戴而行,有急难,三呼本命星名,求其救助。”原来“食大豆”之类是星神的粮食。
星神除了吃粮外,还有许多生活需要物品。科仪中专门有“醮物料”一节文字:
“代人(一十二躯)白米(敛)命绢(一匹)贴体衣(一对)命巾(一丈二尺)
金环(一对)玉环(一对)盐(一斗二升)禄米(一石二斗)铜钱(一千二百文)
豉(一斗二升)案表纸(一百二十张)笔(一管)墨(一梃)
香炉净水案(一面)镇信采
东方(青绢九丈九尺)南方(绯绢三丈三尺)西方(素绢七丈七尺)
北方(玄绢五丈五尺)中央(黄绢一十二丈二尺)果子所食:李、栗、桃、杏、枣、梨、胡桃、干柿净床(两张)北壁(按一张)七元图(安西南)图用青绢两幅长九尺画之。”
让人大疑不解的是:星神能吃这么多粮食吗?供桌上能放下这么多粮食吗?星神也要穿贴体衣、戴金玉环?其中的“代人”指金银,后文有解释。如果是在自己家中祭神,事后这些祭品自然仍归己有。然而,科仪也就不必设计得如此繁多。唯一的可能是,这是在道观由道士主持求福的“祭品”:借神之名为道士自己骟取各种用品和钱财。穷人没有这样的经济力量,但大官和富人最贪恋自己的现有富贵,而且要多多益善,最虔心求福寿。他们对这样的“香火钱”是不在话下的。此科仪文一开始就用那六个怪字特意表明,自己和别人的什么好处都能求到,诱惑和欺骗性是很大的。另外,较穷的人,也会要求减价求福,道士自然也是相机行事的。
汉代前,巫祝高价收费的文献记载如《道典论》卷三引《明真科经》:“无极世界,男女之人,生世恶逆,杀生淫祀,祷祠邪神,歌舞妖孽,自称姑郎,食啖百姓,脏满罪定。”张道陵初创天师教时革除此弊。刘宋陆修静《道门科略》:“太上患其若此,故授天师正一威盟之道,禁戒科律……不得复有淫邪之鬼。罢诸禁心,清约治民,神不饮食,师不受钱。”但张道陵死后,旧弊依然。《老君音诵戒经》:“而后人道官诸祭酒……取人金银财帛,而治民户,恐动威迫,教人會愿,匹帛牛犊,奴婢衣裳。或有岁输全绢一匹,功薄输丝一两。众杂病说,不可称数。……男女道官……脏钱逋说,贪秽入己。”
《赤松子章历》记:“始觉有疾首罪乞恩章:钱百一十,米三斗……保蚕章:油二斗四升,白素一匹,缯、黄缯、绛缯、素绢、青绢、纹、青纹、紫纹、五方采、黄布、绛巾、绢巾、衣绵、炭、蜡、鸡卵……金环、银环、钏子、金人、锡人。”又如《病死不绝,银人代形章》:“锡箔人,随家口多少,一人一形。银,无用锡人。或钱九十九。奏章后,投水中。”《驿马章》:“以金人一躯,上诣北斗,拔命除死厄。五色采各一匹,以诣五方五帝,迎益官禄。紫案巾、牙笏、衣、帻、木履等,以证禄位。紫伞盖一张,以盖本命。席一领,以铺正座。油一斗二升,以彻照虚玄。青丝延续禄寿。米一石二斗,以益仓粮。纸墨笔,书立生籍。钱一千二百文,以证丹心。香一斤,祈北斗落死籍,南斗上生名,延寿无穷。”
所谓“银人代形”,是大病不愈时请道士向北斗祈延寿命的基本用物:本人尸体的代表。最简单的是用锡做人形,最好用金银做。祈祷以后把它投到水中,表示它已经代表病者死了,病者就可免死。为什么不用纸、土、木人?那金银人是由道士扔的,他暗中做手脚,便为他所有。可以用金钱代替金银人,不是欺骗性更明显吗?前面所引《北极七元紫庭秘诀》言,向北斗祈延寿命要用“代人十二躯”,实际就是十二个金银人。
这样论证,充分可见p2675《七星人命属法》的“食豆”之类,表面是指祭供给星神的粮食,实际是道士巧立名目的酬金,是热门迷信商业化的“明码高价”。
五、星象算命迷信机制的揭露
星象算命的迷信机制有四。第一个是为什么用星星?
我国很早就发展到农业社会,对天文气象有细致的观察和预测。天文气象对气候、农业、经济有直接关系,古代聪明的政治家和天文学家由此受到启发,巧智地说:如果帝王将相品德沦落、政措多弊,天意就用星辰运行的异变来劝诫、警告他们,提醒他们尽快改正。这实在是很高明的办法。
《史记.天官书》是现存最早最系统的古代天文著作,它的全部内容都是说明某颗星的某种变化是劝诫、警告哪一类官员的。比如,开头的一段:“中宫天极星,其一明者,太一常居也;旁三星三公,或曰子属。后句四星,末大星正妃,余三星后宫之属也。环之匡卫十二星,藩臣。皆曰紫宫。”
是说北极星为中心的“紫宫”星区是天的中心区域,所以象征国君和最高层的官员。“其一明者”是紫微星,隐言它代表国君。旁边的三颗星代表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。后面的四颗星最大的一颗代表正妃,其余三颗代表其他的嫔妃。周围环绕的十二颗星代表国君的重要大臣。可以想象,这样的设计是经历很长时间才约定俗成的。《正义》在《史记.天官书》篇首引张衡云:“众星裂布,体生于地,精成于天,列居错峙,各有所属。在野象物,在朝象官,在人象事。”象物、象事与象官是一致的。全部《史记.天官书》没有星象决定普通老百姓或地方官员命运的一个例子。
所谓警戒的说法虽然是代表人民和国家利益的善意欺骟,但也是迷信手段,时间渐长,暴露出弊端,不被相信。而民间迷信职业者却大钻空子,移花接木,用星象给一般人算命。他们并不懂星象,也不看星象。原来的八卦算命是利用时间和方位因素,它们都以干支来表示,于是产生出把人出生的干支转换为北斗七星的某一个,从而编造一些吉凶事项。
星象算命的第二个机制是:为什么要转换为北斗七星呢?这是因为早就有“南斗注生,北斗注死”的迷信。在我国的地理位置,北斗星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,出现在不同的方位,古人按照初昏时北斗星的斗柄所指的方位来辨认季节。斗柄朝东,天下皆春;斗柄朝南,天下皆夏;斗柄朝西,天下皆秋;斗柄朝北,天下皆冬。有道是:“斗柄回寅(指代东方)万户春。”春天草木复苏,一片生机,于是北斗与生命有条件的非理性的联系起来。迷信把人将死,求再生的愿望,用拜北斗的操作性来寄托,同时也给自己开辟了一个创收的途径。这便是“南斗注生,北斗注死”的缘由曲折。
第三个机制是为什么又变为用九曜?
在个数中,九是最大的。又可以谐音“久”。而时间的久便会实现量变到质变。人的健康和寿命也是这样的过程。相传是黄帝著的《灵枢经》卷九《阴阳二十五人》篇中,传说中的黄帝时名医歧伯所言:“歧伯曰:‘凡年忌,上下人之大忌。常加七岁、十六岁、二十五岁、三十四岁、四十三岁、五十二岁、六十一岁。皆人之大忌,不可不自安也。感则病行,失则忧矣。当此之时,无为奸事,是谓年忌。’”
这有两层意思。一层,从七岁起每隔九年,人的健康就有大忌大危险。从七岁说,因为古时儿童自然死亡率高,而且儿童也没有无为奸事的教育意义。只说到六十一岁,因下一轮是七十岁,已是古来稀,死而无憾。另一层,做好事,“无为奸事”,便可自安。前者是规律,后者是善意的欺骗。“九”之数,未必;“久”之理,则确然。迷信职业者又对此加以利用,舍弃无为奸事的劝告,从“九”的相对之数,转变为绝对的拜九星的可操作性,同时又寓含“救星”的谐音。这类迷信的淡化和趣化,便是民间广泛流行的过寿民俗:过九不过十。还有所谓“明九”、“暗九”的说法。
第四个机制是许多奇怪的星名是怎样来的?对原有的事物另起新奇名字是算命迷信常用的方法。又有两种情况。一是让人不知所云,一是吓人。例如把罗星叫“黄幡”,把计都星叫“豹尾”,就与字面的意思丝毫无关,是故弄玄虚。黄幡是旗帜等的黄色垂带,豹尾是旗帜或天子仪仗车上的饰物,或画或实有豹尾其物。高书的《道教的黄幡、豹尾与行年卜筮》专节说:“本来罗与计都仅是天上的两颗星,和人的命运没有关系,可是,敦煌民间的星命家却依据这两颗星的形状,联想到道教的黄幡与豹尾的形状及其有关的禁忌理论,于是有声有色地演绎出来了……吉凶算命理论。”然而这却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说法。罗喉只是恶魔,印度人假说它是星。没有此星,哪来此星的形状?它与黄幡有什么形状联系?计都是彗星,它是像黄幡呢,还是像豹尾?高书也含混不言了。高书用了两千多字,相对说清楚的只是:黄幡与豹尾是迷信指的不吉利的日子。但这是迟后的清代的情况,是流,而不是敦煌之源。
实际上,黄幡犹言:大盖。“黄、皇”谐音。皇:大。“幡盖”连说,指车上的如伞的盖。而道教把北斗正叫“紫盖”。《云笈七签》卷二十四《日月星辰部》的首篇文章是《总说星》。其中说:“北斗星者,太极之紫盖,玄真之灵床,九皇之神席,天真之偃房。”高书所引清代《协纪辨方书》卷三《黄幡豹尾总论》:“黄幡者,三合之季象,华盖也。”由于高先生不作细致研究因而对此有提示性的“华盖”失之交臂了。黄幡本指北斗整体,被用为专指第一星,与所谓“头蚀神罗喉星”的“头”相承应。
而“豹尾”的“豹”另是“暴”的谐音。暴尾即露尾:以露出尾巴为标志的彗星。黄幡与豹尾本来与星星无关,就与算命无关,自然也与凶事无关,由于敦煌此文书借谐音而指凶兆,后来的丧葬迷信才变说为指不吉利的方位、曰期。
北斗七星本来是求生的,自然是吉神,不给人降灾祸,它们有人们已习惯称说的名字。从斗柄起,依次是:摇光、开阳、玉衡、天权、天璣、天枢、天璇。迷信要用北斗算命,用灾祸吓人,只好回避原名,而另外称名,也有几种不同。或利用已有的“文曲星”、“武曲星”,原来都指给人带来文昌武功好命运。但文曲星并不属于北斗。也利用寓含灾祸的别的星名,如“贪狼”即狼星。亦称天狼。语本《楚辞.九歌.东君》:“青云衣兮白云裳,举长矢兮射天狼。”王逸注:“天狼,星名,以喻贪残。”《汉语大词典》:“天狼:星名。天空中非常明亮的恒星,属于大犬座。有一个伴星,由望远镜可以看见。古以为主侵略。”解释的比较详细,还画龙不点睛,避说“狼”字的由来。《史记.天官书》:“参为白虎。……其东有大星曰狼。狼角变色,多盗贼。”应当是由此星“明朗”的特点谐音成为“狼”。狼角变色,指亮度减弱,所以把主盗贼的“功能”分配给它。但狼星并不是北斗中的星。“巨阙”原义是高大的门、著名宝剑的专名、针灸穴位名。把“阙”谐音为“缺”,就指不吉利了。这些又可以说是张冠李戴。
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,这两件敦煌文书是地地道道的迷信内容,是迷信职业者愚弄群众骟钱的手段。但它在迷信历史中,时代早,较多的包含着星象算命的机制,因而是研究迷信发展演变的重要文献资料,对揭露迷信的欺骗性有价值,值得研究。然而,这类内容研究的难度也很大,应当谨慎,如同一切敦煌文书一样,先把文字原貌校理清楚正确,才可能得出恰当的认识。
(原载《敦煌研究》2007年第3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