禅家不辞向汝道与不立文字——不辞释义再辨(2 / 2)
《敦煌语言文学论文集》(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)有袁宾《变文词语考释录》文,对“不辞”再言:“项说极确。”又有张涌泉文《敦煌变文校札》也说:“‘不辞’是推辞不得、不得已的意思。”这同“不推辞”却是大同小异。
1990年,郭在贻等《敦煌变变文集校议》却对例另言:“‘不辞’除‘不推辞’义外,尚可做让步复句关联词,义同‘即使’、‘纵然’。”但是,试把此用于例中:我即使注得十年天子,他即得延生,或者不能满足我心中之事。显然语不顺畅,也不直接。即令有此义,也不会只见于个别孤例。
看来,江蓝生的确释未被学者们接受。《汉语大词典》“不辞”仍释为“不辞让;不推辞”、“不向人告别”、“文词不顺,不成文”的三项常义。没有采纳“不能”的释义是显然的。但也未采纳“即使、纵然”义。在“不推辞”义下全然也不及应释成“不能”义的例句,也就是说新发现的疑难还未解决,需要再作讨论。因此本文对各种意见评述如上,并从禅宗不立文字的观点说明“不能”释义的合宜。
江先生“不能”的释义未曾对“辞”字做出解释,也就不能明白常义“推辞”的不适宜。本文以为这个“辞”字是“称说”义,“不辞”即不说(做什麽),以指不能做、不用做。今口语仍如此。例如:“我这麽忙,你闲坐着,不说把我帮一下。”“你没说想法去借些钱来”,也就是:不能帮我一下、不能想法借钱。还可对比,宋元时的“不道”一词就是不会、不能义,“道”也正就是道说义。《朱子语类》卷九十八《张子之书一》:“‘继之者善’便是公共底,‘成之者性’便是自家得底。只是一个道理,不道是这个是,那个不是。”是说不可能这个对那个不对而有差别。《河南程氏遗书.二上》:“又如抱石沉河,以其重愈沉,终不道放下石头,惟嫌重也。”王实甫《破窑记》第四折:“则今日写本申朝,不道的饶了你哩也。”《金瓶梅》第五回:“我笑你只会扯我,不道咬下他左边的来。”各例的“不道”都是“不能”的意思。正因为“不辞”有“不能”之义,所以禅僧用它来表达“不能(向你讲)”的意思。但“不能”义不限于这种固定意思的表述,具有词义使用的普遍性。前引变文及其他诗文例句已足以可见,下面再示一些例句,更可见词义的必然。
《五灯会元》卷十三《洞山良价禅师》:“师曰:‘何不且住?’曰:‘某甲不辞住西天,有人不肯。”’言不能住在西天。
《伍子胥变文》:“不辞骸骨掩长波,父兄之仇终不断。”我不能盲目渡江而死,因父兄之仇未报。就是定要安全渡江以谋报仇,不能死。讲成不拒绝死,同原意相反。郭在贻等把此例讲成:纵使我死于江波,父兄之仇也不忘记。也与语句原意有隔。
《维摩诘经讲经文》:“我今还同鸣布鼓,维摩直似振春雷。不辞便往传尊旨,必被他家挫辱回。幸有光严童子在,不教伊去唱将来?”文中另处又言“不堪问疾”,与“不辞”同指。
《敦煌歌辞总编》第一〇八二首:“声闻弟子如来告,汝往维摩问疾因,出来皆说无词报。”第一?八三首:“有何遇,无词报?”这“无词”同于“不辞”。言不能报命,即不能去问疾。正因为“辞”是述说义,所以可换为为同义的“词”。这也可足证“辞”不是推辞义。
《王梵志诗一百一十首》的第一百首是:“我不畏恶名,恶名不须畏。四大亦无主,任你痛镑诽。你自之(置)于我,于我何所费?不辞应对你,至到无气昧。”是说:直到我死,都不用理会你的诽镑。
敦煌斯三八七七卷背《戊戌年洪洞乡百姓令狐安定请地牒》:“其地主今缘年来不辞承料。”伯二卷背《咸通六年敦煌乡百姓张祗三状》:“其地不办承料。”都是说分得该地的主人未耕种,也未能交纳税赋,他人可申请自种。“不辞”“不辨”都言未能。
杜甫《赤霄行》:“孔雀未知牛有角,渴饮寒泉逢抵触。赤霄玄圃须来往,翠尾金华不辞辱。”如果孔雀不到地面来饮水,尾巴就不会被牛角触辱。
杜甫《雨四首》之二:“江雨旧无时,天晴忽散丝。暮秋霜物冷,今日遇云迟。上马回休出,看鸥坐不辞。高轩当潲澦,润色静书帷。”仇注回马、看鸥,避雨之事。”本在江畔观景,下起大雨来。只好上马回去,也不能坐着看鸥鸟了。“不辞”一作“不移”,大违事理。因为不知词有“不能”一义,用常义又不合宜,浅人于是妄改为“不移”。
杜甫《江头五咏.鷄鶸》:“故使笼宽织,须知动损毛。看云犹恨望,失水任呼天。六翮曾经翦,孤飞卒未高。且无鹰隼虑,留滞莫辞劳。”是劝鸟儿安心笼居。仇注言“留此可免搏击”是对的,但他避言了“不拒绝劳苦”的常义于此不安。“莫辞劳”即不用劳苦觅食。
杜甫《长江二首》之二:“浩浩终不息,乃知东极深。聚流归海意,万国奉君心。色借潇湘阔,声驱潲澦沉。未辞添雾雨,接上过衣襟。”诗人由聚流汇海而喻“万国奉君心”,因而自叹未能为国君尽绵薄之力,犹如即令雾雨也可增江流。王道俊《杜诗博议》言:“江流之大,不辞雾雨。”便是不知句实是诗人自言。而江流不拒雾雨却是笨拙之句,岂诗人所措。《读杜心解》:“此不特江流腾跃,即再以雾雨,亦所不辞矣。”误与王道俊相同。
高骈《残春遣兴》:“画舸轻橈柳色新,摩珂池上醉青春。不辞不为青春醉,只恐莺花也怪人。”言不能不为春光而一醉。“不拒绝”的表述不能形成双重否定说法。
李商隐《昨夜》:“不辞韙鴂妒年芳,但惜流尘暗烛房。”只宜是说不能嫉妒,决不会言不推辞嫉妒。
刘禹锡《西山兰若试茶歌》:“僧言灵味宜幽寂,采采翘英为嘉宾。不辞封缄寄郡斋,砖井铜炉损标格。何况蒙山顾渚春,白泥赤印走风尘。欲知花乳清味冷,须是眠云歧石人。”趣言此茶只宜山泉之水等情,不能寄赠城中友人。
陈亮《桂枝香.观木樨有感寄吕郎中》:“不辞散落人间去,怕群花自嫌凡俗。”趣说此花只宜在仙乡,不能散在凡俗之地,以免群花自卑。
看来,“不能”的释义是完全应当成立的。
前叙的袁宾文章在主“不推辞”义时又说:“关于‘不辞’,尚可进一步申说之,变文中的‘不辞’常置于转折复句的副句(前分句)里。……更加引人注意的是,据我们通检《祖堂集》和《五灯会元》,两书共有‘不辞’十五例,竟全部使用在转折复句的副句中。”“此外,我们捜集到的全部这类句例,均系第一人称口吻,恐怕也是这种复句在使用埸合方面的一个特点。”
其实,所言的这些语法问题并非如此。首先,从道理上来说,不论是“不推辞”还是“不能”的词义,绝不会涉及而制约到语法,就如同一般的动词不会限于在单句、复句、复句的主句或副句,不会限于某一人称一样。其次,从例句事实言,应当说大部分是复句,用在叙结果的分句,分句的前後则无一定。如例就在後一分句中。也不限于因果句,如例。又如《五灯会元》卷十一《叶县归省禅师》:“僧精益‘柏树子’话,师曰:‘我不辞与汝说,还信么?’”甚至不是复句。至于人称,如例宜是(他们)出来皆说无词报”“有何遇,(你们)无词报?”例中主语也都是代言的第三人称。
(原载《文史》第四十七辑,1999年)
附言
我后来在苏州大学王继如先生馈赠的《敦煌问学从稿》(甘肃文化出版社,1999年)中读到他在《敦煌吐鲁番研究》第三卷(1998年)发表的《〈秋胡变文〉校释补正》。其中对“吾不辞放汝游学”的“不辞”一词,历举徐震谔认为“辞”字误、潘重规、张涌泉等解释为:不得已、愿意、级然、即使等说法,而另认为“不辞”是不可、不愿、不堪的意思。因为“辞”在这里是“言语”的意思。“不辞”犹如今语“不谈”,所以“不辞”就是不可以、不愿意的意思。王先生也引用一些禅僧灯语中的“不辞”来论证。王先生的见解与我不谋而合,但发表得早。这里补充说明,并表示敬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