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不要让我开始(2 / 2)
“如果冰槐能把脸上的妆容都卸掉,应该很清纯很漂亮吧。”卫夏看着冰槐妩媚却十分清澈的大眼,听着她动听柔软的声音,如是想到。
“不错不错,如果冰槐去当明星的话,应该能火一把。”纵横酒吧、夜店多年的高峰也由衷赞叹。
而宋安志则撇了撇嘴,没有发表言论。
“高大哥,把你的吉他借给我。”卫夏说道,该他上场了。
“好。”高峰把背在背上的吉他取下来,递给卫夏。
“你会弹吗?”宋安志故意说道。
“你是白痴吗?我都借来了你说我会不会弹。”卫夏转向宋安志,眼神满是警告:“你最好不要再来招惹我,如果还有下次,我绝对打得你生活不能自理!”
宋安志本想说什么,但他看着卫夏的眼神,心底不由一虚,要说的话也咽进肚里,等回过神来时,卫夏已经走上了舞台。
“草!居然被小王八蛋唬住了……”
卫夏抱着吉他轻轻拨动,一阵流畅动听的旋律顿时响彻全场。
台下有几人惊喜地叫了出来——《情非得已》。
这首歌的原唱是于澄庆,但卫夏更喜欢张信折版的,这首歌的创作秉承了新谣的优良传统,在华夏人最为喜欢的流畅旋律线下,又不乏精致民谣的腔调,不像纯西洋乐那样的欧美情怀,也不像有些华夏流行曲那样的土气。
高峰微微眯起了双眼,仔细盯着卫夏弹奏的动作。
“真没想到,卫夏兄弟的吉他造诣似乎并不比我低,真是深藏不露。”高峰感叹。
“什么?”一直等着看卫夏笑话的宋安志顿时傻了眼,而刚刚剧烈舞动结束,微微喘息的冰槐也略微有些惊讶。
“虽然我不懂吉他,但感觉卫夏确实弹得不错。”出来观看表演的渠慕云说道。
前奏完毕,卫夏开口唱起来,富有磁性与活力的动人歌声传达到在场每一个人耳中,先前有些喧闹嘈杂的酒吧似乎都安静了一些。
“难以忘记初次见你,一双迷人的眼睛,在我脑海里,你的身影,挥散不去,
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,真的有点透不过气,
你的天真,我想珍惜,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。”
台下的顾客们都愣住了,他们感觉自己不是在酒吧,而是在听明星的演唱会,卫夏的弹唱、气场都给他们带来了错觉,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酒吧驻唱歌手,而是一位歌星。
“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,不敢让自己靠得太近,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,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,
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,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,
想念只会让自己苦了自己,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。”
卫夏停止歌唱,抱着吉他来了一段solo,然后才开口唱起来:“什么原因,yeah~
我竟然又会遇见你,我真的不愿意,就这样陷入爱的陷阱,
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,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,
想念只会让自己苦了自己,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,
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~”
一曲完毕,卫夏对着台下鞠一躬,这时台下的观众才反应过来,纷纷用力鼓掌。
“唱得这么好,长得还不错,水木缘老板从哪找来的驻唱歌手?”
“该不会是哪个歌星吧?”
“应该不是,你觉得歌星会来这种地方?不过,个人感觉,如果这哥们去当明星的话应该会火。”
“恩?唱歌动听的粉嫩帅哥,貌似滋味不错的样子。”一个衣着暴露,一脸狐媚的女人舔舔嘴唇。
“……”
卫夏正准备下台,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再来一首,于是,全场都响起了再来一首的呼喊。
“既然大家这么热情,那么我就再给大家带来一首英文歌吧,歌名《doed》。”卫夏很享受地深吸一口气,笑容满面。
台下的观众顿时欢呼起来。
《doed》的中文翻译是《不要让我开始》,光看着名字就让人感觉很嗨很劲爆。
卫夏让dj放这首歌的原版伴奏,当动感的伴奏响起时,他已经拿起了酒吧原就备有的电音吉他。
既然要唱摇滚乐,当然不能少了电音吉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