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二章:奉公守法的沈寺卿(2 / 2)
蓁蓁和唐茉儿吃吃地笑,沈傲拉着周若,已是飞也似的跑了。
缠绵了一夜,沈傲一觉醒来,看着如小猫蜷在怀中的周若,心里大是满足,摸了摸她如绸缎一般的光滑的胴体,沈傲才是恋恋不舍地出了被窝,穿了衣衫,草草用过了几口饭,叫了刘胜去套了车,值堂去也。
若说汴京城里哪个衙门最大,既不是那位高权重的吏部,更不是手掌天下钱粮的户部,而是在这不起眼的如春坊里的鸿胪寺。
整个鸿胪寺占地千亩,独占数条街道,门墙幽深,数重数进,里头又有无数独院,装饰奢靡豪华,雕梁画栋,假山流水,阁楼琼宇连绵不绝。
可以毫不客气地说,汴京城中,除了皇宫,再没有比这里更加奢华,便是蔡京、杨戬的府邸也不能与它媲美。
其实道理很简单,因为这里表面上有个鸿胪这般文雅的名字,其实本质就是大宋国家级涉外宾馆,是用来接待外宾的,而且还不是什么样的外宾都接待,你还得有身份,比如你是国使,是藩王,或者说是王子之类,那才有资格入住。既然如此,为了包你满意,让你宾至如归,还要展现大宋对你无微不至的关怀,让你这乡巴佬见识见识大宋的富足,这鸿胪寺当然不能寒酸。
寺卿大人初来乍到,况且这位顶头上司还是个汴京内外知名的人物,鸿胪寺上下自然殷勤接待,沈傲是个很负责的官员,大手一挥,道:“不要客套,也不要请本大人吃饭,本大人最讨厌污七八糟的那一套,立即带我随处看看。”
大小官员们顿时有些上火,上司讨厌污七八糟的东西,这可不是好兆头,瞧这位寺卿大人相貌堂堂,一脸正气,莫非真的是个廉洁奉公的君子?
带着沈傲转了一圈,到了一处叫君来阁的地方,这里的景致当真是好极了,外庭是郁郁葱葱的奇花异草,里头陈设奢华无比,字画、瓷瓶琳琅满目,沈傲便拉着脸问:“这里好像许久没有人来住过是吗?”
寺正是个老实人,叫席仲,连忙道:“大人慧眼如炬,这君来阁乃是兄弟之国王公住的地方,已有十几年没有人来住了。”
鸿胪寺虽是招待机构,却也是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,对待各国使臣,又分兄弟之国和藩国,兄弟之国便是西夏、辽国,至于藩国就多了,污七八糟的一大堆,大国使节自然住大房子,小国的使节嘛,只好委屈委屈了。除此之外,使节也是有身份的,有的只是大臣,也只好委屈委屈,可若是来了王子甚至是藩王,自然房间要够通亮,够有派才行。
这君来阁建了许多年,本来就是给大国的王公们住的,是以许久没有人来住,实在可惜。
沈傲摇头道:“空着这么大的屋子,却无人来住,实在可惜,这岂不是糜费我大宋的钱粮,哼,这平时维护修缮,还有清扫的费用也是不少,你们身为鸿胪寺官员,岂能如此糟蹋这房子。”
众人一听,傻眼了,这是自古传来的规矩,这房子虽然平时没人,可若真来了人呢?是朝廷特意拿来一杯不时之需的,寺卿大人突然拿这个臭骂大家一顿,实在有些冤枉。
沈傲叹了口气道:“为了保护朝廷财产不致流失,节省开支用度,往后这间阁楼就让我平时来住吧,你们也知道,有些时候本大人办公累了,总要寻个地方小憩片刻,劳逸结合才能为朝廷再立奇功对不对?”
“……”大家面面相觑,眼珠子都要掉下来,却都不敢摇头,面对户部侍郎,人家都敢动手动脚,自己又算哪根葱,还是悠着点的好,寺正席仲正色道:“不错,大人曰理万机,断不能因此累坏了身体,君来阁既是空着,就劳烦大人偶尔来住一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。”
沈傲叹了口气,目光很是深沉,吁了口气道:“节省开支,本大人身体力行,住在这么大的屋子里,还真是为难了本大人。”
“不为难,不为难……下官还要向大人学习。”大家都笑了,笑得很苦。
转悠了一圈,沈傲算是正式走马上任了,新官上任三把火,沈傲第一把火,就重点放在了开源上,开源节流,任重道远,这节流他倒是身体力行了,开源没有理由不身先士卒,异国的番商们听了新的寺卿走马上任,一个个的跑来打点,沈傲还是那句话,请客吃饭就免了,本大人不是那种人,吃一两顿饭也吃不出感情,诸位还是歇一歇吧。
于是番商们又开始送礼,沈傲又生气了,拿回去,把这些什么玻璃樽、什么珍珠、翡翠全部拿走。
这下傻眼了,番商万里迢迢来到这儿,自然也懂得有了门路才能安生做生意的道理,这位大人既赴宴,又不要礼物,还真是难以下手。
大家一商量,干脆来狠的,直接砸钱,一千贯你要不要?不要就再加一千贯,一来二去,沈傲就抵受不住了,甘拜下风,顺便还曰进斗金,狠狠赚了一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