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、齐秋盛的到来(2 / 2)
一身奇装异服虽然扎眼,但在任何人的大脑之中是都不会希望继续看下去的,和空瞳一样,一身冰凉、空洞的眸子让任何人都觉得这人很不合群,下意识的便将他排除在了观察范围之内,成为了一个最扎眼但最不起眼的人物。更兼身上那浓重的气味,更是能够将一切掩盖,胭脂是古代的化妆品,分为面脂和口脂两种,一个是为了让脸颊更红,另一种则纯粹就是古代的口红。这是外用,还有一种内服的胭脂唤作体身香,连服三日可以口中生香,五日身体里就可以散发出味道,服用一个月与之擦身而过,就能闻到香味。
玲珑身上那味道比起普通化妆品更多带着的是一丝让人厌恶的浓味,虽然香但很刺鼻,身上就算带有枪械也没有办法闻到,加上男人的长脸,身材棱角动作阴柔,不经意之间对于他杀气的捕捉自然而然的就消失了。高跟鞋踩在地上啪啪作响,根本听不出是否练过轻功,就连脚步都因为那高邦而改变,根本无法判定他到底会不会武功。
反倒是杨双这边却是漏洞百出,不说别的,单说二人脚下的鞋子便是裹脚的胶鞋,抓地力强渗透力高,对于内劲的阻隔比起皮鞋登山鞋而言少了不是一星半点,寻常人穿得极少,只此一条便可以猜测出二人身手的不凡。
“你闻到了么?”空瞳忽的问道,他将手中的包装纸塞进了背包之中,随后站起身来静静地看着那草墙之后。
“早闻到了,很重的火药味,有两个可能。”杨双站起身来,虽然二人问到的仅仅是极为细微的火药味,但显然、如果说是和那人近距离的话,普通人都能在两米之内闻到异样。
“没听到枪声,要么是左轮要么就是老枪,这个时间段,确实是你的老相好来了。”空瞳的话让杨双一愣,左轮手枪在中国并不流行,弹药少的缺点让他根本无法在中国盛行起来,比它力道大的枪有很多,子弹更是多一枚,射速更快稳定性更高,使得很多江湖中人对它并不感冒。
至于老枪有很多种,在西南一带盛行的自然是缅甸造的仿八一杠,火药味浓烈就算是不开枪都会让人发现异样,但很明显、在这种密林用这东西是不合适的,枪的数量只有一把自然不是士兵或者九戈的帮众,自然而然的、也就只有那把随身带着kar.98k狙击步枪的齐秋盛了。
“你……不怕我对不起你妹妹?”杨双打着哈哈,两句秋盛当时的空瞳肯定听得真切,对于齐家的禁忌,相信空瞳也绝对有所耳闻。
“不怕,因为你不可能。”空瞳闭上眼睛轻轻的嗅着,同时展开双臂感受着周围空气的流动,山下到山上路程千余米,其中变数太多,仅凭现在闻到的味道根本无法判定齐秋盛所在的位置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她正在上山,因为火药味在空气中的含量愈加的大了。
“哦?不可能?”杨双扭头问道,对于空瞳的动作他自然知道是在干什么,齐秋盛大致的位置他并不知道,不过交给空瞳很明显比自己去感觉要强得多,反倒是他的回答杨双很是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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